公司通知

关于2312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通知

分类:公司通知阅读量:410次时间:2023-11-17 15:38:10

尊敬的客户:

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,交易所对临近交割月和进入交割月后的持仓有相关的规定,若您持有2312合约持仓,请您按照以下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等有关规定调整其持仓。

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:11月23日收盘前,自然人客户应将燃料油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。11月30日收盘前,客户(包括法人和自然人)应将各品种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相应整数倍(各品种整数倍基数为:铜、铝、锌、铅为5手;镍为6手;螺纹钢、线材、热轧卷板为30手;不锈钢为12手;黄金为3手;白银、锡、纸浆为2手;氧化铝为15手;橡胶、沥青不需要调整)。12月8日收盘前,自然人客户应将各品种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。

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:11月30日收盘前,自然人客户应将各品种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。

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:11月20日收盘前,自然人客户应将原油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11月23日收盘前,自然人客户应将低硫燃料油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。11月30日收盘前,客户(包括法人和自然人)应将国际铜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;20号胶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。12月8日收盘前,自然人客户应将20号胶2312合约和国际铜2312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。

请您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,并根据交易所规定调整其持仓,如果您没有将持仓调整至交易所规定要求的,我公司将按照交易所规定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。

敬请客户注意交易风险。

特此通知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结算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11月17